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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2640100454038070F/2022-00025 | 發布日期: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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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責任部門: |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名 稱: | 關于如何繳存公積金的問題 |
1.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2002年3月24日頒布的行政法規,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即強制性。城鎮所有單位和其在職職工均應實行,單位須按規定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部、各分中心,為所屬在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為職工辦理賬戶設立手續。
2.如何確定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高于12%且不應低于5%;同?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宜?致。
3.如何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為職工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工資,應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核定。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應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應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和最低限額嚴格按照“管理中心”當年公布的標準執行。
(3)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每年核定?次,其中當年新參加工作和調入職工在年度繳存基數調整時,不再重新核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