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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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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銀川市自然資源局 | 解讀單位: | 銀川市自然資源局 |
政策原文: | 銀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銀川市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生態公益林建設補償辦法》《銀川市生態公益林養護管理補償辦法》的通知 |
《銀川市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生態公益林建設補償辦法》和《銀川市生態公益林養護管理補償辦法》以下簡稱《建設補償辦法》和《養護補償辦法》或“兩個辦法”。
一、生態公益林的定義是什么
根據《國家級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和全國各地相關本地區的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概念,“兩個辦法”所稱生態公益林,是指對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以發揮森林生態和社會公益性服務功能為主要經營目的的森林、林地、林木。具體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路護岸林、環境保護和風景林等喬木或灌木組成的木本生物群落。
二、“兩個辦法”的適用范圍
“兩個辦法”適用范圍為全銀川市。
三、“兩個辦法”補償資金的來源
補償資金來源于本級財政預算,由市級財政和縣(市)級財政分級承擔。市轄區生態公益林建設和養護補償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縣(市)生態公益林建設和養護補償資金由縣(市)級財政承擔。
特別說明:相關銀川市直國土綠化建設任務的生態公益林不分區域,均由市級財政承擔。
四、公益林建設補償是否會存在重復補貼
不存在,《建設補償辦法》第九條中有“一次性建設補償”的內容,并且明確了“已享受過中央、自治區、市本級等財政相關造林補貼、項目補貼或通過各類政策性貸款建設的生態公益林不享受本辦法建設補償?!?/strong>
五、公益林養護補償是否進行追溯補償
不追溯補償,《養護補償辦法》第六條中明確了“養護資金不進行追溯補償” 的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了補償起始年限。即“符合本辦法的生態公益林,養護補償金自申報單位提出申請之日的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不進行追溯補償?!?/strong>
六、養護補償資金申請為什么是每年6月底前
一是申請下一年度養護補償資金要提前向財政部門報預算;二是在預算之前要留有充足的內業和外業核查時間。
七、“喬灌混交林”的定義
根據《造林技術規程》(GB/T-15776-2016)“混交林”的定義,“兩個辦法”所稱喬灌混交林是指喬木林占總面積的65%及以上的由喬木、灌木樹種組成的混交林。
八、《建設補償辦法》中補償面積規模的說明
建設補償是一種獎勵或鼓勵行為,對建設年限在 10 年以上的公益林,要求總面積在 500 畝以上享受建設補償,其他面積則參照《養護補償辦法》享受養護補償。
在目前銀川市用于造林的國土空間有限的局面下,為鼓勵社會多方參與和投入國土綠化建設的積極性,對于新建公益林面積不做要求,均可享受建設補償。
九、養護補償年限及標準的說明
根據銀川市自然環境條件和不同時期林木生長的不同表現,養護補償標準沒有采用“一刀切”補償模式,而是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學分類進行分級補償。
(一)補償年限:本地公益林形成幼齡林和中齡林的群體結構趨于穩定的林分大概分別需要10到20年,所以我們以1-10年為幼齡林培育期補償標準,11-20年為中齡林培育期補償標準。
(二)補償標準:
一是《養護補償辦法》中的補償標準,依據公益林的建設類型和成本參照《銀川市園林事業單位定額補助標準》中的三級綠地林帶和防護林標準制定,其中山沙荒漠區取參照標準的40%,綠洲區取參照標準的30%。即喬木林:山沙荒漠區0.6元/㎡,綠洲區0.36元/㎡;灌林林:山沙荒漠區0.2元/㎡,綠洲區0.15元/㎡。
二是養護補償標準分級補償,逐年遞減,第十六年開始不再遞減。第一年至十年不遞減為同一個補償標準,為第一階段:山沙區喬木林400元/畝,灌木林130元/畝;綠洲區喬木林240元/畝,灌木林100元/畝。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遞減,為第二階段,其中第十五年:山沙區喬木林131元/畝,灌木林43元/畝;綠洲區喬木林78元/畝,灌木林33元/畝。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不遞減為同一個補償標準,為第三階段:山沙區喬木林100元/畝,灌木林20元/畝;綠洲區喬木林70元/畝,灌木林15元/畝。大于二十年的,森林系統未穩定的按第三階段標準補償,趨于穩定了則不再補償。
十、“生態系統趨于穩定”的概念是什么?提出的原因
《養護補償辦法》所稱生態系統趨于穩定是指林分具有穩定的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有較好的應對人為干擾、自然干擾、極端氣候、病蟲害、外來物種等不良環境因素的抵抗力和恢復力,不再需要人為撫育,依靠自然降雨量就能較好生長和演替,保持森林質量不下降。
養護補償辦法中提出“生態系統趨于穩定”的概念,基于對“生態系統不穩定的公益林”不分樹齡,應補盡補,達到提高森林質量的目的。主要有兩點考慮:一是銀川市自然環境條件形成了林木自然生長的不穩定環境。地處干旱半干旱地帶,年均降水量200毫米左右,年蒸發量高達1600-2000毫米,約為降水量的8-10倍,年降雨量無法保障林木自然生長用水,大部分林木生長區域需要增加灌溉設施或拉水灌溉才能保證成活率。二是本地區林木自然生長量和質量都不高的現狀。本地公益林形成幼齡林和中齡林的群體結構趨于穩定的林分大概分別需要10到20年,為降低林分退化的速度,維持或提高森林質量,建議20年以上的公益林在其生態系統不穩定的情況下給予養護補償。
十一、限制“人為破壞穩定”的措施是什么
針對公益林管護單位或個人可能會出現人為因素故意破壞森林趨于穩定的系統以套取不穩定補貼的行為,即對公益林不按要求養護和履職,致使公益林受到破壞的行為,《養護補償辦法》制定了相應的條款,一是第八條明確了:轄區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林草部門)應當按照界定的范圍與面積,與符合本辦法養護補償條件的生態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經營者簽訂生態公益林養護管理責任書。后續在責任書里將再明細雙方的權責和義務;二是第三章“管護職責”第十二條至第十七條明確了生態公益林養護單位或個人的職責;三是第四章“法律責任”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明確了相關破壞公益林的法律責任。
十二、關于相關考核辦法和細則的說明
建設補償和養護補償不以考核為模式,是根據《造林技術規程》以資料審查(包括矢量數據審核)和現地核查為主要驗收手段,核查和管理細則參照國家《中央財政造林補貼試點檢查驗收管理辦法》和《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標準。具體要求在《建設補償辦法》中第五條至第七條、第十一至第十五條,在《養護補償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已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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